【学院概况】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气象和煤炭为专业特色的院校,由始建于1951年的原国家重点中专兰州气象学校和始建于1984年的甘肃煤炭职工大学于2004年合并改建而成。全国100所国家骨干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详情见:http://www.lzre.edu.cn/)。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委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
【奖励与贷款】(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60%以上;(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
我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基本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已经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矿山企业优秀青年。凭高考报名考生号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会考成绩均达“C”以上(含“C”)。
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学历,在省内煤炭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青年;
(5)凡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健康并在原报名地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学院单独招生的招生专业20个,计划招生1000名,学制3年。
注:1.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让贫困县考生有更多机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提高贫困地区人口脱贫致富能力。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其中408名面向省内连片58个贫困县招生。
2.根据报名情况,各市州的县区计划可调剂使用;全省市州计划也可调剂使用,以保障贫困县招生计划的落实。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4月12日。
2.现场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成功后,确认信息无误,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邮寄至我院。
1.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单独招生报名表用A4纸打印,须所在学校签署意见,考生个人签字确认)。
2.高中毕业生需提供会考成绩复印件或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会考考试等级证明;“三校生”需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证复印件;矿山企业优秀青年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单位推荐证明。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4.高中或中专所在学校开具个人班级排名及是否有违纪现象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
5.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经过中学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于4月10日前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局EMS特快专递,截止日期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综合楼118室)收,邮编:730021,来函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字样。所有递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尚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我院在整理报名考生信息后,与甘肃省招办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4月16日学院单独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4月17日—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审核无误后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生,领取准考证。
考核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400分,考试地点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
所有专业均考核语文、数学、英语的有关内容,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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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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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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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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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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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国际体育比赛获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获前六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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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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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2.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线上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或甘肃省“三校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考甘肃省“三校生”考试,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工作处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学院院长和主管招生的副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单独招生政策,拟定单独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研究单独招生中的具体事宜。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2.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困难补助。
3.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学院奖、助学金,享受国家级、学院相关奖学金制度。
2.我院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1.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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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甘肃省招办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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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文化课考核、下午综合素质考试,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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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单独招生网址:http://59.76.142.100:8099
咨询电话:0931—8799489、8799137(兼传真)
15348000011史老师、15348000022刘老师
15348000033锁老师、15348000055吉老师